其他親屬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 問: |
父母或祖父母,要符合什麽條件才能請領遺屬年金? |
| 答: |
父母或祖父母只要年滿55歲,而且目前每個月的工作收入沒有超過最低工資,就可以請領遺屬年金。 |
| 問: |
如果父母或祖父母符合請領條件,有什麽情形會停發遺屬年金? |
| 答: |
父母或祖父母如果有下列情況之一,遺屬年金會停發: 1.入獄服刑。 2.失蹤。 3.死亡。 |
| 問: |
兄弟、姊妹請領遺屬年金的年齡是否有限制? |
| 答: |
兄弟、姊妹須「受被保險人扶養」,而且為未成年,或是55歲以上,每個月的工作收入沒有超過最低工資。 |
| 問: |
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的兄弟、姊妹是否可請領遺屬年金? |
| 答: |
可以,但兄弟、姊妹須「受被保險人扶養」,而且沒有實際從事工作或沒有參加相關社會保險。 |
| 問: |
如果兄弟、姊妹符合請領條件,有什麽情形會停發遺屬年金? |
| 答: |
兄弟、姊妹如果有下列情況之一,遺屬年金會停發: 1.入獄服刑。 2.失蹤。 3.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