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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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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 - 中國臺灣

問題

請領遺屬年金的順位

答案
問: 如果前面順位的遺屬不符合遺屬年金的請領條件或者主動放棄請領,是否可以由後面順位的遺屬請領?
答: 只要有前面順位的遺屬存在,就算他不符合請領條件或放棄請領,都不能由後面順位的遺屬請領遺屬年金。

問: 如果已經拋棄繼承,還可以請領遺屬年金嗎?
答: 拋棄繼承的遺屬只要符合請領條件,仍然可以依規定申請遺屬年金給付。

問: 原本已經在領遺屬年金的遺屬死亡後,是否可以由後面順位的遺屬遞補,繼續請領遺屬年金?
答: 不可以。必須是被保險人死亡當時最前面順位的遺屬,才能依規定請領遺屬年金,就算他後來死亡或者喪失請領條件,後面順位的遺屬都不能再請領遺屬年金。

問: 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如果是因遭人殺害而死亡的,遺屬仍然可以請領遺屬年金嗎?
答: 只要遺屬本人沒有參與案件或犯罪,就可以依規定請領遺屬年金。

問: 我的薪資剛好等於最低工資,是否符合遺屬年金給付工作收入條件?
答: 工作收入未超過(即小於或等於)最低工資,即符合遺屬年金給付工作收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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