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台灣辦事處之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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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辦事處的法人個體 外國公司在台辦事處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外國公司在台辦事處僅協助母公司進行連絡、簽約、報價、議價等非營利活動,不能進行會產生營收的業務活動。 外國公司在台辦事處僅代表母公司進行非營利活動,台灣辦事處簽署的合同須以母公司或其附屬的公司名義去進行簽約、議價之事宜(辦公司租賃契約除外)。合約應顯示母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為簽署人。任何銷售、代收費用、諮詢、售後服務等的行爲應由母公司或其附屬公司進行,而非辦事處辦理。根據公司法之規定,辦事處不應履行相關“服務中心”等的行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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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辦事處名稱 台灣辦事處的名稱應遵循以下格式: 母公司的國家名稱 + 母公司註冊的名稱 + 在台辦事處 例如:香港商啟源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在台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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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辦事處的註冊地址 辦事處在台灣須有一個登記地址,以收取台灣政府機關的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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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辦事處的註冊資本額 由於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個體,因此台灣辦事處並沒有註冊資本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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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母公司須指派一位自然人擔任辦事處的訴訟和非訴訟代理人。該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代表母公司於台灣境內簽訂契約、報價、議價、投標及採購行為。 |
二、 |
設立登記台灣辦事處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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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設立台灣辦事處前後的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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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設立台灣辦事處所需時間 外商來台灣成立辦事處,一般情况下,完成全部設立程序需時約3至4個星期。具體程序所需時間如下表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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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設立登記台灣辦事處所需文件及資料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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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服務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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