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服务范围  台湾办事处登记套装 #TWRO13

台湾办事处登记套装 #TWRO13

台湾办事处登记套装 #TWRO13

本所成立之台湾办事处已经包含了本所的专业服务费、政府登记费及协助于台湾开设一个公司银行帐户。但不包含于台湾成立办事处所需要之注册地址服务。

外国公司于台湾登记办事处仅为连络、签约、报价、议价等非营利活动,不能进行会产生营收的业务活动。如果投资者拟于台湾从事贸易进出口业务,或者向客户提供服务,则应该考虑申请成立有限公司或者分公司。

一、
台湾办事处之特色

(一)
办事处的法人个体
外国公司在台办事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在台办事处仅协助母公司进行连络、签约、报价、议价等非营利活动,不能进行会产生营收的业务活动。
外国公司在台办事处仅代表母公司进行非营利活动,台湾办事处签署的合同须以母公司或其附属的公司名义去进行签约、议价之事宜(办公司租赁契约除外)。合约应显示母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为签署人。任何销售、代收费用、谘询、售后服务等的行爲应由母公司或其附属公司进行,而非办事处办理。根据公司法之规定,办事处不应履行相关“服务中心”等的行爲。


(二)
办事处名称
台湾办事处的名称应遵循以下格式:
母公司的国家名称 + 母公司注册的名称 + 在台办事处
例如:香港商启源商务谘询有限公司在台办事处


(三)
办事处的注册地址
办事处在台湾须有一个登记地址,以收取台湾政府机关的信件。


(四)
办事处的注册资本额
由于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个体,因此台湾办事处并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


(五)
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
母公司须指派一位自然人担任办事处的诉讼和非诉讼代理人。该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代表母公司于台湾境内签订契约、报价、议价、投标及採购行为。

二、
设立登记台湾办事处之程序

(一)
设立台湾办事处前后的登记工作
  1. 台湾办事处注册地址
    每家于台湾登记之办事处,于提交注册申请之前,都必须先行租赁营业场所。

  2. 投资者之身份证明文件
    投资者之最新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公司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文件影本。

  3. 在台湾地区指定之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授权书
    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委托授权书一份,内容是母公司明确授权代表其本公司在台湾地区之负责人及授权该代理人在台湾地区之业务活动范围。

  4. 在台湾地区指定之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身分证明文件
    如果指定代理人爲台湾地区居民者,需检附拟出任代理人人士之身份证影本;如指定代理人爲非台湾地区居民,则需检附身份证影本或居留证影本或护照影本应加注住所地址及亲自签名、加盖印章。


(二)
设立台湾办事处所需时间
外商来台湾成立办事处,一般情况下,完成全部设立程序需时约3至4个星期。具体程序所需时间如下表所列:

序号

项目

负责

办理

办理时限

(工作日)

前期筹备

1

租赁办公室

啓源/客户

1

2

投资者签署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授权书

客户

客户计划

3

其它文件及资料

客户

客户计划

申请注册

4

经济部门工商登记(办事处登记证)

啓源

10-12

5

刻製印章

啓源

2

6

税务登记

啓源

3

7

银行开户根据个别银行审批时间而定

啓源

5-10

总计

3- 4

(不计开户时间)


三、 设立登记台湾办事处所需文件及资料清单

  1. 投资者之身份证明文件
    投资者之最新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公司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文件影本。

  2. 在台湾地区指定之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授权书
    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委托授权书一份,内容是外国总公司明确授权代表其本公司在台湾地区之负责人及授权该代理人在台湾地区之业务活动范围。

  3. 在台湾地区指定之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身分证明文件
    如果指定代理人爲台湾地区居民者,需检附拟出任代理人人士之身份证影本;如指定代理人爲非台湾地区居民,则需检附身份证影本或居留证影本或护照影本应加注住所地址及亲自签名、加盖印章。

  4. 办公室租赁合约、建物使用同意书及最近一期房屋税单
    客户可自行提供台湾地址,或使用启源的注册地址服务。如使用我们的注册地址服务,则客户无需另行提供。

  5. 经营范围
    台湾办事处母公司的营业范围(主要经营业务)。

四、 服务费用

  1. 服务费用
    本事务所代办台湾办事处设立,服务费用爲新台币52,000元。该费用已经包含本事务之专业服务费及政府规费。
    如果需要本所开具台湾统一发票(台湾官方发票),则需额外收费5%的营业税。

  2. 翻译费用
    上述费用不包含文件翻译费用。台湾的官方语言爲中文。如果客户提供的登记文件爲英文,例如会议记录或者委任书,则该等文件需要翻译成中文;或者客户需要英文版本的登记申请文件,本司可以提供相关翻译服务,费用另计。

  3. 台湾办事处注册地址服务费
    每家于台湾登记之办事处,于提交注册申请之前,都必须先行租赁营业场所。客户可自行提供台湾地址,如客户需使用我司台湾地址做爲办事处登记使用,需另收新台币54,000 (一年) 服务费用。由于此地址需要登记于台湾税务局,因此,凡使用我司台湾地址登记之办事处,需委托我司办理台湾办事处的会计做帐服务,会计做帐服务费用将会提前收取半年的费用,即新台币24,000起(半年)。

  4. 开立办事处银行帐户
    办事处正式登记后,必须于台湾申请开设银行帐户,以便总公司可以汇入自己所定需的营运资金,以支持办事处之日常营运。请注意,即使您已经委託本公司代办帐户开设手续,拟出任台湾办事处之代表人仍然需要亲自到场,以便银行核证身份。完成所有办事处登记程序后,贵司可选择任何时间,再亲临台湾开户。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资讯或协助,烦请您浏览本所的官方网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联系:
电邮: info@kaizencpa.com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服务范围

分享

语言选择

English

繁體中文

日本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