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代辦美國EB-1A移民簽證的服務費用是19,980美元(促銷服務費至2024年5月31日)。 隨行家屬簽證為每人3,800美元。 具體包含如下服務:
- 就美國EB-1A簽證申請事宜提供意見;
- 助客戶準備申請簽證所需文件;
- 審閱申請人及聘用公司所提供之申請文件;
- 準備申請呈請書及移民局表格;
- 由美國執業律師擔任申請人的法律代表;
- 提交申請文件予美國移民局;
- 與美國移民局就申請進行溝通;
- 定期向申請人匯報申請進度;
- 移民局批准工作申請後於美國領事館進行簽證申請。
註:
- 上述報價不包含政府費用;
- 客戶可額外提交2,500 美元移民局加急處理費用(移民局會在15個日曆日內處理申請);
- 若美國移民局要求補充額外證據(RFE),本公司將需額外收取的行政服務費及律師費處理相關程序,律師將因應RFE的複雜程度收取額外費用,費用為1,000美元起。
- 上述報價不包含文件快遞費及公證費(如有);
- 上述報價不包含文件翻譯費。 如客戶希望委託本所翻譯,請聯繫本所報價。
本所接受支票、現金、銀行轉賬、匯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的手續費。啓源會於收到您的委託確認後,開具所委託服務的費用賬單並把賬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引電郵給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鑑於服務性質,本所要求預先全額收取服務費。除非特殊情況,一旦開始提供服務,費用一般不會獲得退還。
如果需要本所或本所之集團公司開發中國大陸或者台灣之增值稅或營業稅發票,則本事務所會額外收取根據當地稅法規定的增值稅或營業稅。
享有全國或國際性聲譽可以藉由獲得國際獎項如諾貝爾獎或奧斯卡金像獎證明。 若無獲得相關獎項,移民局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據以滿足下列至少三條的要求:
- 獲得國際性或全國性的獎項
- 是該領域內由國際或國家級認可的著名協會的成員;
- 著名出版物或著名媒體對申請人及其工作成果的相關報道;
- 曾擔任過領域內其他人士的作品的評審;
- 在領域內作出科學上,學術上,藝術上,體育上,或商務上的重要貢獻;
- 在專業期刊上或重要媒體上發表過文章;
- 作品曾在著名的展覽會展出;
- 在著名組織里擔任過領導或重要職位;
- 在相關領域裏獲取比其他人高的報酬;
- 在表演藝術方面取得商業成功的證據。
美國移民局會不定時更新以上所指的工作簽證申請資格並不會另行通知。 詳情請向啓源專業人士諮詢。
EB-1A簽證申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獲得國際或全國性獎項:
- 獎項證書;
- 比賽的背景信息;
- 評審信息及評審標準信息;
- 相關的媒體報道
國際或國家級認可的著名協會的成員:
- 會員證書;
- 協會背景信息;
- 協會章程,討論申請人在協會中會員級別的會員資格標準。
著名出版物或媒體對申請人及其工作成果的相關報道:
- 出版物的複印本,需要包括標題,出版日期,作者名字
- 出版媒體的發行量;
- 出版媒體的主要讀者。
曾擔任過領域內其他人士的作品評審:
- 邀請評審之確認信
- 評審資格的信息
在領域內作出科學上,學術上,藝術上,體育上,或商務上的重要貢獻:
- 客觀的文件證據證明申請人貢獻的重要性
- 文件證據證明行業內的人皆認為申請人的工作很重要;
- 專家的證詞或支持信討論申請人的重要貢獻;
- 文檔證據證明申請人的重大貢獻已經引起該領域廣泛的公眾評論或被廣泛引用;
- 申請人的工作成果被使用或廣泛引用之證據
在專業期刊上或重要媒體上發表過文章:
- 學術文章複印本
- 引用數量;
- 期刊背景信息
作品曾經於著名展覽會展出:
- 文件證據證明申請人的作品曾於展覽會展出
- 評選方法信息;
- 展覽會的背景信息
在著名組織里擔任過領導或重要職位:
- 文檔證據證明申請人的職位如何在組織里體現出重要或領導的效能
- 證明組織聲譽卓著的證據
在相關領域裏獲取比其他人高的報酬:
- 過去一年的工資單
- 過去一年的報稅記錄;
- 市場調查以證明申請人的薪酬高於該領域的其他人
在藝術表演方面取得商業成功:
- 票房,銷售數字
- 文件證據證明銷售量比同業高
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
- 護照照片信息頁
- 證明與申請人關係的文件(出生公證書及結婚公證書)
美國工作簽證的申請文件必需以英文編制。 如果客戶提供的材料並非以英文編制,則需要提供認可翻譯機構編制的英文翻譯版本。
如有需要,美國移民局有權要求申請人或聘用公司提供進一步資料。
目前辦理EB-1A 簽證申請的程序約22 - 25 個月。確實的時間基於有關政府部門的處理時間。 具體程序所需時間如下表所列:
序號
程序
負責辦理
辦理時限
(工作日)
1
與本所移民顧問進行諮詢
客戶
按客戶時間
2
簽訂合同並提交委託費用
客戶
按客戶時間
3
完成問卷並準備文件清單內的文件
客戶
按客戶時間
4
收到上述數據文件後,本所會開始準備工作簽證申請材料
啓源/美國律師
20 天
5
客戶簽回需要簽字的申請信及表格
客戶
按客戶時間
6
提交工作簽證情願信予移民局
啓源
2-3 天
7
收到移民局的回覆
移民局
政府平均處理時間: 17-20個月
8
若案件批准,案件會轉發到國家簽證中心。本所會準備簽證申請及預約面談時間,如移民局要求補充文件,我們會準備響應
啓源/美國律師
補件回復: 14 天
9
收到移民局的回覆
移民局
可能長達84天
10
帶同申請文件到領事館進行面談,並領取簽證
客戶
按客戶時間
總計
22 - 25 個月
注 :
- 上表所列時間,乃是以案子申請順利,客戶密切配合為基礎之估算。
- 上表所列時間並不包括相關政府部門造成的延遲。
- 上表所列的預計時間,並不包括因補件(RFE)所產生的額外時間。
一旦移民局批准了EB-1A申請,該申請將被發送到國家簽證中心進行領事處理。請注意美國移民及歸化法規定了美國國務院每年可向尋求成為合法永久居民(綠卡)的外國人簽發的移民簽證數量。當需求量高於簽證供應時,就會形成簽證排隊。為了讓簽證分配到所有類別,國務院會根據申請人的移民類別,出生國家,及優先日期分配簽證。當優先日期為「當前」時,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境外,便可到美國領事館辦理移民簽證。進行面試並獲得移民簽證後,收益人應在6個月內前往美國。進入美國後將會獲發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