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代办美国EB-1A移民签证的服务费用是19,980美元(促销服务费至2024年5月31日)。 随行家属签证为每人3,800美元。 具体包含如下服务:
- 就美国EB-1A签证申请事宜提供意见;
- 助客户准备申请签证所需文件;
- 审阅申请人及聘用公司所提供之申请文件;
- 准备申请呈请书及移民局表格;
- 由美国执业律师担任申请人的法律代表;
- 提交申请文件予美国移民局;
- 与美国移民局就申请进行沟通;
- 定期向申请人汇报申请进度;
- 移民局批准工作申请后于美国领事馆进行签证申请。
注:
- 上述报价不包含政府费用;
- 客户可额外提交2,500 美元移民局加急处理费用(移民局会在15个日历日内处理申请);
- 若美国移民局要求补充额外证据(RFE),本公司将需额外收取的行政服务费及律师费处理相关程序,律师将因应RFE的复杂程度收取额外费用,费用为1,000美元起。
- 上述报价不包含文件快递费及公证费(如有);
- 上述报价不包含文件翻译费。 如客户希望委托本所翻译,请联系本所报价。
本所接受支票、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的手续费。启源会于收到您的委托确认后,开具所委托服务的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鉴于服务性质,本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如果需要本所或本所之集团公司开发中国大陆或者台湾之增值税或营业税发票,则本事务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享有全国或国际性声誉可以藉由获得国际奖项如诺贝尔奖或奥斯卡金像奖证明。 若无获得相关奖项,移民局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据以满足下列至少三条的要求:
- 获得国际性或全国性的奖项
- 是该领域内由国际或国家级认可的著名协会的成员;
- 著名出版物或著名媒体对申请人及其工作成果的相关报道;
- 曾担任过领域内其他人士的作品的评审;
- 在领域内作出科学上,学术上,艺术上,体育上,或商务上的重要贡献;
- 在专业期刊上或重要媒体上发表过文章;
- 作品曾在著名的展览会展出;
- 在著名组织里担任过领导或重要职位;
- 在相关领域里获取比其他人高的报酬;
- 在表演艺术方面取得商业成功的证据。
美国移民局会不定时更新以上所指的工作签证申请资格并不会另行通知。 详情请向启源专业人士咨询。
EB-1A签证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获得国际或全国性奖项:
- 奖项证书;
- 比赛的背景信息;
- 评审信息及评审标准信息;
- 相关的媒体报道
国际或国家级认可的著名协会的成员:
- 会员证书;
- 协会背景信息;
- 协会章程,讨论申请人在协会中会员级别的会员资格标准。
著名出版物或媒体对申请人及其工作成果的相关报道:
- 出版物的复印本,需要包括标题,出版日期,作者名字
- 出版媒体的发行量;
- 出版媒体的主要读者。
曾担任过领域内其他人士的作品评审:
- 邀请评审之确认信
- 评审资格的信息
在领域内作出科学上,学术上,艺术上,体育上,或商务上的重要贡献:
- 客观的文件证据证明申请人贡献的重要性
- 文件证据证明行业内的人皆认为申请人的工作很重要;
- 专家的证词或支持信讨论申请人的重要贡献;
- 文档证据证明申请人的重大贡献已经引起该领域广泛的公众评论或被广泛引用;
- 申请人的工作成果被使用或广泛引用之证据
在专业期刊上或重要媒体上发表过文章:
- 学术文章复印本
- 引用数量;
- 期刊背景信息
作品曾经于著名展览会展出:
- 文件证据证明申请人的作品曾于展览会展出
- 评选方法信息;
- 展览会的背景信息
在著名组织里担任过领导或重要职位:
- 文档证据证明申请人的职位如何在组织里体现出重要或领导的效能
- 证明组织声誉卓著的证据
在相关领域里获取比其他人高的报酬:
- 过去一年的工资单
- 过去一年的报税记录;
- 市场调查以证明申请人的薪酬高于该领域的其他人
在艺术表演方面取得商业成功:
- 票房,销售数字
- 文件证据证明销售量比同业高
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 护照照片信息页
- 证明与申请人关系的文件(出生公证书及结婚公证书)
美国工作签证的申请文件必需以英文编制。 如果客户提供的材料并非以英文编制,则需要提供认可翻译机构编制的英文翻译版本。
如有需要,美国移民局有权要求申请人或聘用公司提供进一步资料。
目前办理EB-1A 签证申请的程序约22 - 25 个月。确实的时间基于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理时间。 具体程序所需时间如下表所列:
序号
程序
负责办理
办理时限
(工作日)
1
与本所移民顾问进行咨询
客户
按客户时间
2
签订合同并提交委托费用
客户
按客户时间
3
完成问卷并准备文件清单内的文件
客户
按客户时间
4
收到上述数据文件后,本所会开始准备工作签证申请材料
启源/美国律师
20 天
5
客户签回需要签字的申请信及表格
客户
按客户时间
6
提交工作签证情愿信予移民局
启源
2-3 天
7
收到移民局的回复
移民局
政府平均处理时间: 17-20个月
8
若案件批准,案件会转发到国家签证中心。本所会准备签证申请及预约面谈时间,如移民局要求补充文件,我们会准备响应
启源/美国律师
补件回复: 14 天
9
收到移民局的回复
移民局
可能长达84天
10
带同申请文件到领事馆进行面谈,并领取签证
客户
按客户时间
总计
22 - 25 个月
注 :
- 上表所列时间,乃是以案子申请顺利,客户密切配合为基础之估算。
- 上表所列时间并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造成的延迟。
- 上表所列的预计时间,并不包括因补件(RFE)所产生的额外时间。
一旦移民局批准了EB-1A申请,该申请将被发送到国家签证中心进行领事处理。请注意美国移民及归化法规定了美国国务院每年可向寻求成为合法永久居民(绿卡)的外国人签发的移民签证数量。当需求量高于签证供应时,就会形成签证排队。为了让签证分配到所有类别,国务院会根据申请人的移民类别,出生国家,及优先日期分配签证。当优先日期为“当前”时,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便可到美国领事馆办理移民签证。进行面试并获得移民签证后,收益人应在6个月内前往美国。进入美国后将会获发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