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必須在每年周年成立日期前的3個月內,至少進行一次實益擁有人的審查和核實。確保公司保存最新的實益擁有人資料及對任何變更均已作出申報。
該聲明書必須在周年成立日期後的一個月內,保存在註冊辦事處。
周年成立日期於2025年1月1日起的公司,都必須對其實益擁有人進行審查和核實,並作出相關聲明。
請參考以下示例:
周年成立日期
首次審查和核實時間
首次聲明截止日期
1月1日
2024年10月1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2月1日
6月1日
2025年3月1日
至
2025年5月31日
2025年7月1日
12月10日
2025年9月9日
至
2025年12月9日
2026年1月10日
如未能遵守有關規定的公司,將面臨1,500美元上限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