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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法 - 福利費相關規定

中國稅法 
福利費相關規定

福利費是企業通過修建集體福利設施、發放各種補貼、提供服務等形式,為員工改善和提高生活質量所提供的幫助。員工福利包括集體福利和個人福利,以集體福利為主。集體福利一般為免費或優待(包括低廉收費),帶有補貼性。它以消費的形式滿足廣大員工的共同需要,每個員工都有平等的使用權,如員工宿舍、浴室、食堂等設施。個人福利主要是為個別員工的特殊生活困難提供必要的補貼,一般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如生活困難補助等。

一、  福利費扣除限額

福利費可以按照合理的工資薪金總額的14%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合理的工資薪金可以按照以下原則判斷:

1、
企業制訂了較為規範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2、
企業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3、
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4、
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5、
企業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   稅法規定的福利費範圍

1、
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屬於福利費,包括員工食堂、員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
為員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員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員工醫療費用、員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員工防暑降溫費、員工困難補貼、救濟費、員工食堂經費補貼、員工交通補貼等。

3、
其他員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三、  不屬於福利費的項目

1、 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等支出;
2、 被辭退員工的補償金;
3、 員工勞動保護費;
4、 員工在病假、生育假、探親假期間領取到的補助;
5、 員工的學習培訓費用;
6、 員工的夥食補助費(包括員工的午餐補助和差旅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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