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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獸醫中心設立指南

新加坡獸醫中心設立指南

飼養寵物在全球呈現日益增長的趨勢。在新加坡飼養貓狗的人越來越多,狗和貓的數量在5年內增長了近19%,到2019年達到19.6萬只左右。隨著寵物數量的增長,與寵物相關的服務需求也出現了激增。

根據新加坡的相關規定,提供與寵物相關的服務機構主要被分成了寵物店和獸醫中心兩類,這兩類機構的經營業務應在各自被許可的範圍內獨立運作。

寵物店和獸醫中心各自的經營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寵物店限於提供與寵物相關的寵物寄宿、寵物美容、寵物攝影、寵物火葬及銷售寵物飼料和寵物產品(有關寵物店的更多詳情請參閱“新加坡寵物店設立指南”)。
  2. 獸醫中心限於提供與寵物相關的獸醫檢查、診斷、醫療和/或外科服務。

在新加坡開設獸醫中心之前,首先應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註冊一家企業。之後,需向動物與獸醫局(“AVS”)申領獸醫中心牌照,以經營獸醫診所或醫院,所雇傭的所有獸醫也應獲得AVS所簽發的相關牌照。

一、   獸醫中心牌照

根據《新加坡動物與飛禽法》第54條和《2002年動物與飛禽(獸醫中心)條規》,任何人若擬經營及維護一家作為獸醫診所或醫院的場所,必須從動物健康與福利署長(“署長”)處獲得獸醫中心牌照。持牌人有責任:
1、 遵守獸醫中心發牌條件;
2、 隨時知悉並遵守所有相關法定要求;以及
3、 確保所雇傭獸醫已獲得AVS牌照,並遵守發牌條件或署長不時發布的任何指令。

獸醫中心必須由獸醫監督及管理,並接受AVS的檢查。

二、   獸醫中心牌照條件

獸醫診所或醫院需具備一些條件以獲取牌照:-

1、
持牌人

持牌人有責任確保:


(1)
所有受其雇傭的獸醫均獲署長所頒發的牌照,並遵守獸醫發牌條件,以及署長不時發出的任何指示;

(2)
所有獸醫中心必須委任一名獸醫擔任中心經理負責管理中心。如有關獸醫經理的委任有任何變動,持牌人需在7天內以書面通知署長;

(3)
持牌人需準許AVS授權官員在需要時對中心進行視察;

(4)
已取得有關當局的所有必要許可證或牌照,例如市區重建局(“URA”),建屋發展局(“HDB”),裕廊集團(“JTC”),防火安全與防空壕署(“FSSB”)以及陸路交通管理局(“LTA”);

(5)
中心的活動不得對鄰近地區或公眾造成滋擾或不便;

(6)
必須確保妥善儲存,使用,處置與審核所有受控藥品,處方藥以及疫苗。藥品和藥物的處方及配藥應符合《醫藥與毒藥法》的規定;

(7)
如中心將停止運作,持牌人須在中心停止運作至少30天前以書面通知署長;以及

(8)
獸醫中心所進行的所有獸醫活動始終符合執業獸醫職業道德行為規範。

2、
經營場所


(1)
中心的主要活動是提供獸醫檢查、診斷、醫療和/或外科服務。該中心應是一個獨立的商業實體,不得附屬於寄養犬舍、寵物店及寵物美容院等商業機構。(有關如何獲得寵物店牌照的更多信息,請參閱相關文章“新加坡寵物店設立指南”);

(2)
如中心與商業機構共用同一地點,則其場所應與該商業機構的場所分開;

(3)
只有附屬於獸醫執業的有關業務,才可在場所內進行,並受限於以下規定:
(i)    不得占用中心20%以上的樓面面積;以及
(ii)   其活動不得幹擾中心提供的獸醫服務。

(4)
中心不得用於動物的寄宿、買賣及美容;

(5)
中心應為下列特定用途提供單獨的區域;
(i)    候診區及客戶接待處;
(ii)   會診及檢查室;
(iii)  動物收容及隔離設施;以及
(iv)  手術室。

(6)
如中心執行外科手術,手術室應配備吸入式麻醉機、適當的非化學消毒設備(如輻射,氣體,高壓滅菌器)及氧化物質清除系統(被動或主動);

(7)
須有可用於隔離和檢疫感染或懷疑感染應呈報疾病的任何動物、禽鳥、動物屍體或標本的設施。上述內容必須妥善保存;

(8)
中心內的咨詢、檢查、治療及動物收容設施應有健全的結構和設計,以防止動物逃脫;以及

(9)
中心應保持清潔衛生。

3、 其他


(1)
接待處或候診區應清楚顯示咨詢、疫苗接種、消毒、潔牙等標準和常規服務及程序的收費信息;

(2)
中心不得聲稱擁有任何獸醫專業知識,除非其現有工作人員中有一名獸醫持有AVS認可的相關資格及證書;

(3)
適當的醫療記錄,包括客戶及病人的詳細資料、病史、檢查結果、診斷以及治療,應予以保密(除非有關當局要求提供),並妥善保存至少3年;

(4)
受管制物質應根據《醫藥與毒藥法》加以鎖存,並建立庫存清單,記錄庫存中此類受控物質的存量;

(5)
中心應配備處理緊急情況的設備,包括提供藥品及管理渠道,以處理心臟和呼吸緊急情況以及涉及休克或過敏的緊急情況,並應具備氧氣等復蘇設備;

(6)
中心須提供非工作時間的病患護理,或與另一中心進行長期書面合作以提供該項服務;

(7)
針頭、刀片和其他尖銳物體應由國家環境局(“NEA”)授權的承包商進行處理,或在防刺穿容器中進行適當消毒與妥善處理;以及

(8)
動物屍體及廢棄物品應妥善包裝及處理。

三、   獸醫

任何擬在新加坡從事獸醫工作的人均須根據《新加坡動物與飛禽法》第53條獲得AVS所簽發的相關牌照。
獸醫牌照(動物與飛禽法治療牌照)將頒發給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獸醫:-

1、
教育資格


一般上,獲得美國獸醫醫學協會(“AVMA”)或澳洲獸醫理事會(“AVBC”)認可的獸醫學院所頒發的獸醫學位,是獲得新加坡獸醫牌照的合格資格。這些學位可由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及AVMA認可的美國獸醫學院頒發。

根據歐盟指令2005/36/EC取得皇家獸醫學院(“MRCVS”)會員資格的獸醫不被AVS認可。

持有非認可大學獸醫學位的獸醫,仍有資格根據其在下列考試中獲取的及格次數以獲發牌照:


(1)
皇家獸醫學院(“RCVS”)會員資格法定考試;

(2)
通過外國獸醫畢業生教育委員會(“ECFVG”)認證的北美執業獸醫資格證考試(“NAVLE”);以及

(3)
國家獸醫考試(“NVE”)。

2、
牌照條件

獸醫需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申領獸醫牌照:


(1)
必須完全遵守執業獸醫職業道德行為規範,以及任何可能生效的修正案;

(2)
必須在獲得牌照後的第一年在新加坡現有的獸醫中心工作,以獲取本地經驗;

(3)
居住地址或執業地址如有更改,必須在更改後21天內通知AVS;以及

(4)
必須向AVS提供所有植入狗只身上微芯片的規定信息。


獸醫需滿足以下附加條件,以更新其牌照:


(1)
需滿足AVS規定的持續專業教育(“CPE”)計劃的要求;以及

(2)
需在牌照續期前兩年內獲得至少50點CPE積分並呈報AVS。

四、   牌照申請

獸醫中心牌照以及獸醫牌照的申請均需通過相關電子網站在線提交,處理各項申請需時大約21個工作日。
為方便申請獸醫中心牌照,申請者應持有一個有效的企業密碼(“CorpPass”)。該牌照的有效期為一(1)年,應每年進行更新。
申請獸醫牌照需持有有效的個人密碼(“SingPass”)或LicenceOne ID,其有效期最長為兩(2)年。

啟源建議您在作出行動前咨詢專業的顧問,啟源新加坡辦事處可為客戶提供新加坡獸醫中心牌照以及獸醫牌照申請及咨詢服務,詳情請咨詢我們的專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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