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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凜冬將至”,三殺的油價、股市和疫情

年後,國內疫情,尚未復工,小編我盯著股市,津津樂道,好一片紅火,而今這股市早已潰不成軍。

3月6日,沙特與俄羅斯原油減產談判無果,沙特降價賣油,國際油價跳水;受油價暴跌和疫情蔓延雙重打擊,美股3月9日開盤後全線暴跌,觸發本年度第一次熔斷。3月11日,美國已有23個州及華盛頓特區宣布進入緊急狀態,美國宣布對歐洲除英國之外實施長達30天的旅行禁令;同時,為市場提供額外的2000億美元流動性。3月12日,美股開盤熔斷。觸發熔斷後,當地時間12日、13日,美聯儲向市場合計投放了1.5萬億美元的流動性;3月15日,美聯儲宣布緊急降息,除此,美聯儲還推出7000億美元規模的量化寬松計劃,QE重出江湖。只是,這個大禮包砸得太狠,當地時間3月16日,美股開盤熔斷,為本年度第3次熔斷;3月17日,美聯儲宣布重啟商業票據融資機制,而此前動用這一工具分別是在2008年金融危機和大蕭條時期。同時並將計劃推出1萬億美元經濟刺激計劃,包括向美國民眾發5000億美元的支票,以緩解疫情對美國經濟的影響。美股受此利好,暴力拉升。但此次重拳依然未贏得市場信心,3月18日,美股再次做過山車遭恐慌性拋售,觸發了10天內的第四次熔斷。

此時被刷屏說出“活久見”的巴菲特更不免要感慨一句,“原來,還是太年輕!”

《權遊》中的“凜冬將至”也許用在此時並不為過。冬季短暫時,著一小衫忍一忍也就過去了;如若冬季很長,一如北海道,在東京櫻花已然盛開的季節裏還下著冰雹,就得囤積糧食好好扛一扛,但若冬季遙遙無期,即便無法象動物般休眠於此季,也至少應該保持最小體量艱難熬過去。

2020年,資本市場、消費市場,國內市場、國際市場的凜冬隨著油價、股市和疫情就這樣的不期而至,於其中的每一客體都不能幸免於難,你有發現此時比過去有更多的人在談論直播,在談論疫情,在談論復工復產?而抖音競爭也更空前激烈,在促進消費上,想盡花樣,重燃信心,拼盡全力的尋找各種流量窪地。

而所有的所有,都只為一個宗旨,“我要現金流”!此時,“開源節流”或許成為了最為客觀的中小微企業的當下表現,而
“啟源”(啟,開創,開拓,源,源泉,源頭),在這凜冬更將一如既往的伴你前行,同時在此也想提醒所有的中小微企業,用好稅務優惠政策,規劃安排好收入,最大限度的保證以最小的體量度過這2020年的凜冬。


於此,我們匯總如下能為企業所用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度過寒冬,以供參考,並不吝咨詢:

一、  增值稅、所得稅優惠
根據財稅【2019】13號文《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1)增值稅月銷售額10萬元及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2)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稅所得,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企業所得稅。

二、  階段性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3號《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按以下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三、  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費附加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  擴大捐贈免稅進口物資範圍
根據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6號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適度擴大《慈善捐贈物資免征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規定的免稅進口範圍,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五、  其他稅種的優惠

根據財稅【2019】13號文《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同時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費附加

六、  適當運用以前年度可彌補虧損

(一)疫情期特定行業可彌補期限由5年延長至8年。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第四條,“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同時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二)通常情況下的以前年度可彌補虧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18年修正)第十八條,“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用以後年度的所得稅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以前年度可彌補虧損的意義在於可以沖抵當年度的稅前利潤,所以企業在銷售安排上可以適當考慮是否運用以前年度可彌補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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