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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指引

新加坡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指引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 是新加坡政府推出的一個永久居留權計劃,專門為有意移居新加坡的高凈值資產企業家與投資者所設計的一項永久居留計劃。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是由新加坡經濟發展局(EDB)和新加坡人力部(MOM)共同管理。

新加坡政府推出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主要是為了吸引投資者進入新加坡。如果個人符合申請標準並在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批準的商業領域中進行投資,則可以獲得永久居留(PR)的身份。例如,外國投資者須在新加坡註冊公司或以現有的業務拓展並投資至少新加坡幣250萬元,或在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所批準的基金中投資不少於新加坡幣250萬元。

外國人透過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取得新加坡永久居民(PR)的身份後,主管機關將會核發為期5年的再入境許可證(REP)給予該外國人。再入境許可證(REP)對於申請人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因再入境許可證(REP)可以使申請人頻繁的出入新加坡,同時維持永久居民(PR)的身份。在滿足續簽評估標準後,申請人也可以持現有的再入境許可證(REP)續簽三年或五年。

根據申請人的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的申請,申請人的配偶以及未滿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皆有資格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SPR)。請留意,取得新加坡永久居民(SPR)的男性皆有義務新加坡的國民服役。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的申請需時約6至8個月。申請過程中,主管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親自到新加坡進行面試。在申請通過之後,申請人將會收到新加坡政府核發一份原則性批準函,批準函有效期限為6個月,申請人必須在有效期限內落實其投資計劃。

本指引將簡要討論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的標準、投資的標準要求以及如何透過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取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權必須遵循的程序。

一、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簡介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是新加坡政府推出的一個永久居留權計劃,專門為有意移居新加坡的高凈值資產投資者而設。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由新加坡經濟發展局(EDB)及人力資源部(MOM)共同創立之項目,旨在增加新加坡高資產凈值及具備豐富管理經驗的企業主和企業家數目,從而進一步推動新加坡的經濟發展。符合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之要求之人士,可以通過該計劃取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權。

二、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申請資格

如您有興趣在新加坡開展業務或投資,您可通過申請GIP獲得永久居留權。但您必須符合以下申請資格:

類別

資深企業主

下一代企業主

快速增長企業創始人

家族辦公室負責人

申請資格

1)    您必須擁有三年的創業以及經商經驗;

2)    您目前所經營的公司最近一年的營業額不少於新加坡幣2億元,最近三年的年均營業額不少於2億新元;

3)    如您的公司是私人所有公司,您必須持有至少30%的股權;以及

4)    您的公司必須從事下文第四點所述的其中一種或多種行業。

1)    您的直系親屬必須持有您得以符合申請資格之公司的30%股權或是其最大的股東;

2)    在提交申請前,公司最近一年的營業額不少於新加坡幣5億元,最近三年的平均營業額不少於新加坡幣5億元;

3)    您必須是公司的管理團對成員(例如:首席高管/董事);以及

4)    您的公司必須從事下文第四點所列的其中一種或多種行業。

1)    您必須是一家估值不少於新加坡幣5億元的公司的創始人或最大的股東之一;

2)    您的公司必須由知名的風險投資公司或私募股權公司投資;以及

3)    您的公司必須從事下文第四點所述的其中一種或多種行業。

1)    您必須擁有五年的創業,投資以及管理經驗;以及

2)    您必須擁有至少新加坡幣2億元的可投資資產凈額。

(備註:可投資資產凈額包括所有金融資產,例如銀行存款,資本市場產品,集體投資計劃,為人壽保險單支付的保費和其他投資產品,不包括房地產。)

投資選項

選項A, B C

選項C


三、
投資選項

根據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您可選擇以下任何一項投資選項:

1、
選項A:投資至少新加坡幣250萬新元於建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擴展現有的業務營運。

2、
選項B:投資至少新加坡幣250萬元於主要投資新加坡公司的GIP基金(現時由新加坡經濟發展局認可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分別有兩只及兩家)。

3、
選項C:投資至少新加坡幣250萬元在新的或現有的新加坡單一家族辦公室。該辦公室必須管理不少於2億新元的資產。

四、
投資行業列表

根據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您可投資以下行業:
  • 航空航天工程
  • 可替代能源/清潔技術
  • 汽車
  • 化學
  • 消費者業務(例如:香料和香精,食品成分,營養,家庭和個人護理)
  • 電子產品
  • 能源
  • 工程服務
  • 衛生保健
  • 信息溝通產品和服務
  • 物流與供應鏈管理
  • 海洋與近海工程
  • 媒體與娛樂
  • 醫療技術
  • 納米技術
  • 自然資源 (例如:金屬,采礦或農產品)
  • 安全與保障
  • 太空
  • 制藥與生物技術
  • 精密工程
  • 專業服務 (例如:咨詢,設計)
  • 藝術業務(從事藝術業務和視覺藝術業務,例如拍賣行,藝術後勤/倉儲)
  • 體育業務
  • 家庭辦公室和金融服務

五、
再入境許可證的有效期

當您的永久居留權正式生效後,您將獲得有效期為期五年的再入境許可證。該許可證可讓永久居民在新加坡境外時保留他們的永久居留權。

在首五年之後,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續簽您的再入境許可證:


1、 續簽三年


(1)
您必須已經履行了GIP中選項A,B或C的投資條件;以及


(2)
如是投資選項A和B - 您必須滿足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 您已經在新加坡建立了一個商業實體,該實體已聘請至少10名員工而其中5名是新加坡公民,且全年的商業經費支出額達到至少200萬新元;或者
  • 您或您的所有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至少2年6個月的時間。


(3)
如是投資選項C -  您必須滿足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 您將要投資的新加坡家庭辦公室必須有至少10名員工,而其中5名是新加坡公民和其中3名是專業人士(即必須是非家庭成員,擔任顧問職務或擔任與法律,稅務或投資有關的董事會成員),全年的商業經費支出額達到至少200萬新元;或者
  • 您或您的所有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至少2年6個月的時間。


2、
續簽五年


(1)
您必須已經履行了GIP中選項A,B或C的投資條件;以及


(2)
如是投資選項A和B - 您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 您已經在新加坡建立了一個商業實體,實體必須擁有至少10名員工而其中5名是新加坡公民,且全年的經費支出額達到至少新加坡幣200萬元;以及
  • 您或您的所有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至少2年6個月的時間。


(3)
如是投資選項C - 您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 您將要投資的新加坡家庭辦公室必須擁有至少10名員工,而其中的5名是新加坡公民和其中3名是專業人士(即必須是非家庭成員,擔任顧問職務或擔任與法律,稅務或投資有關的董事會成員),全年的經費支出額達到至少新加坡幣200萬元;以及
  • 您或您的所有附屬申請人已經在新加坡居住至少2年6個月的時間。

六、
家屬的永久居留權

作為主申請人之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您的配偶以及21歲以下的子女將有資格獲得永久居留權。未滿21歲的男性親屬必須履行新加坡國民服役。而您的父母以及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則不能通過此計劃獲得永久居留權,但是他們可申請一個可續簽的5年長期簽證,該簽證將根據您的再入境許可證的有效期而定。

七、 申請辦理時程

一般而言,主管機關需要6至8個月的時間去處理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的申請。在審批的過程中,申請人需要親自到新加坡與政府官員面試。當申請人的申請被批準後,申請人將會收到新加坡政府機關所核發之原則性批準函,批準函有效期限為6個月,申請人必須在有效期限內落實其投資計劃。其後,申請人需提交投資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股權證書、地契等)予新加坡主管機構。收到該等證明文件後,主管機構核發最終批準函,投資者即可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PR)。主管機關將保留相關證明文件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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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新加坡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指引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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