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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旅行社執照 – 常見問題(第一部分)

根據《1975年旅行代理商法令》(Travel Agents Act 1975),任何在新加坡註冊的個人或公司,只要從事旅遊服務安排或組織旅遊團活動,無論目的地是在新加坡境內或海外,均必須持有有效的旅行社執照(Travel Agent Licence)。

Q: 什麼是新加坡旅行社執照(Singapore Travel Agent Licence)?
A: 這是由新加坡旅遊局(Singapore Tourism Board,簡稱 STB)簽發的執照,允許公司合法經營旅行社業務。相關業務包括提供及銷售各類旅遊相關服務,例如旅遊配套、機票預訂、住宿安排以及地面交通服務等。

新加坡旅遊局(STB)簽發以下兩種類別的旅行社執照:
  1. 普通執照(General Licence): 適用於大多數旅行社業務活動。
  2. 特定類別執照(Niche Licence): 適用於僅銷售新加坡境內旅遊團的旅行社,相關旅遊團必須提供交通服務,但不包括住宿安排。

Q: 新加坡的旅行社執照由哪個機構簽發?
A: 新加坡旅遊局(Singapore Tourism Board,簡稱 STB)是負責簽發旅行社執照及監管新加坡旅行社行業的政府機構。

Q: 個人可以申請旅行社執照嗎?
A: 不可以。旅行社執照只開放予正式註冊的商業實體申請,包括私人有限公司、合夥企業或獨資企業。以個人身份從事相關業務的人士,不符合申請資格。

Q: 經營持牌旅行社需要符合哪些主要條件?
A: 旅行社必須委任至少一名關鍵執行人員(Key Executive,簡稱 KE),負責監督公司的日常運營及業務管理。

Q: 什麼是關鍵執行人員(Key Executive,簡稱 KE)?
A: 關鍵執行人員(KE)是持牌旅行社內指定負責公司整體管理及日常運營的人員。

該人員同時負責確保旅行社遵守《旅行代理商法令》及新加坡旅遊局(STB)所發佈的各項規定與指示。

此外,關鍵執行人員(KE)也是旅行社與監管機構進行所有監管事務溝通的主要聯繫人。

對於獨資企業,業主(Proprietor)可以擔任關鍵執行人員(KE);對於合夥企業,則可由其中一名合夥人擔任此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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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新加坡旅行社執照 – 常見問題(第一部分)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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