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利茲國際商業公司維護指南說明
在成功開設公司後,保持伯利茲國際商業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ies, IBC)良好信譽亦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要點:
一、 伯利茲國際商業公司和保存公司記錄
1、 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Memorandum and Article of Association, M&A)
啟源或其關聯代理將發行並提供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的原件和副本各一份,並由伯利茲國際商業公司註冊處蓋章。伯利茲的公司註冊代理和註冊處將保留副本。
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的任何修改都可以通過董事或股東的決議通過,並且必須提交給伯利茲公司註冊處存檔。 否則,該修訂版本將被視為無效。
本所能為客戶提供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的標準格式以供修改,提交修訂版本及並照客戶要求重新打印修改後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2、 會議記錄和財務記錄
伯利茲國際商業公司必須保存所有董事、成員以及由董事、高級職員或成員所組成委員會召開會議的記錄,也必須保存任何記有上述任何一方同意的所有書面決議副本。另外,公司亦必須保留所有董事認為有必要或可取的、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的賬目和記錄。
公司的賬簿、記錄和會議記錄必須保存在伯利茲的公司註冊辦公室或董事決定的指定地方。
任何公司成員均可要求檢查該公司的記錄。 如果董事拒絕提供公司記錄,成員則有權向法院申請命令以檢查公司記錄。
本所可以應要求提供董事會議記錄的草稿。
3、 股票
每位成員都有權獲得股票。所有股票必須經以下程序發行:
(1)
|
由兩名董事簽署;
|
(2)
|
由兩名高級行政人員簽署;
|
(3)
|
由一名董事及一名高級行政人員簽署;或
|
(4)
|
不論有沒有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簽署,但必須蓋有公司鋼印。
|
本所建議公司應在所有股票進行簽名及蓋章。
4、 公司印章
伯利茲國際商業公司必須擁有一個鋼印,並必須將其烙印保存於伯利茲公司註冊辦事處。
5、 董事、秘書以及轉讓登記冊
法例並無規定伯利茲國際商業公司維護這些登記冊。但是,由於準備這些登記冊的目的是為了幫助維護公司記錄,因此本所建議公司保留這些記錄。如果董事決定保留董事名冊,其正本或副本必須保存在公司註冊辦公室。
本所能代為將任何文件轉發給伯利茲的註冊辦事處。
二、 伯利茲註冊辦事處和代理服務
1、 註冊辦事處和代理
所有伯利茲國際商業公司必須在伯利茲擁有一個註冊代理和一個註冊辦事處。本所及關聯代理商將提供此類服務以滿足要求。公司必須每年更新此類服務,以符合伯利茲的要求。
2、 文件的認證或證明
任何需要伯利茲國際商業公司認證或證明的文件都可以由公司的董事、秘書或授權人員或代理人員簽署。 註冊代理可能會驗證在認證或證明代表公司簽發的任何文件上由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代理人員的簽名。經註冊代理後,將受到任何已驗證的文件的約束。
3、 保存在註冊辦事處的記錄
註冊辦事處至少應為每間伯利茲國際商業公司保留其公司註冊證書副本、組織章程大綱和細則以及其後的任何修改版本的副本、鋼印的烙印式樣。如果公司有成員名冊的話,註冊辦事處亦需要保存名冊的正本或副本。
即使公司決定在伯利茲境外保留其公司記錄,公司也必須向伯利茲交付一份成員登記冊。公司有義務確保每當有更改時,都將最新的登記冊交付給伯利茲。 本所可以應客戶要求協助發送更新的名冊到當地註冊辦事處。
如果公司通過其董事決議確定保留董事名冊,則文件副本也應保存在註冊辦事處。本所建議公司應保存董事名冊。於公司成立時將有關委任第一任董事的文件副本和董事名冊的副本保存在註冊辦事處。公司須將此類已簽妥的文件直接或通過我們的辦公室發送給註冊辦公室。
三、 伯利茲國際商業公司註冊處
1、 公司文件
伯利茲公司註冊處僅保留國際商業公司的公司註冊證書、其組織章程大綱和細則及其章程修訂版本的副本。
公司可以向公司註冊處申請這些文件的認證副本,並可以進行公司查冊。 本所很高興代為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所有此類文件的認證副本或要求進行查冊。
2、 可選擇性提交文件
雖然當地法律並無要求公司向公司註冊處提交這類文件,但這些文件會構成國際商業公司永久註冊記錄的一部分。公司全權決定提交這類文件與否。本所可以協助客戶提交所有可選擇性提交的文件,並會向客戶收取有關申請費用和服務費用。在提交後,這類文件的詳細信息將會被公開,並可以供公眾在註冊處查閱。本所能為客戶就提交文件及查冊報告事宜尋求法律咨詢。
3、 良好信譽證明書
伯利茲國際商業公司可以向註冊處申請公司良好信譽證明書。本所可以代表客戶提出此證明書的申請。
4、 年度政府牌照費和註冊辦事處/代理費用
每間伯利茲國際商業公司都必須支付年度政府牌照費用,詳情如下:
(1)
|
法定資本在50,000美元或以下的公司:750美元
|
(2)
|
無面值股份的公司:1,000美元
|
(3)
|
法定資本大於50,000美元的公司:1,900美元
|
四、 支付年度費用
本所會在每年二月把有關註冊辦公室、註冊代理和政府牌照費用的發票,連同有關年度更新的詳細說明及牌照費用的到期付款日期發送到在本所記錄中的註冊電郵地址。如果您的電郵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或負責人有任何更改,請盡快通知我們。如未能按時繳交年度更新費用,公司有機會被處以罰款,甚至除名。因此,請記錄並保存您的付款細節。
所有費用必須在每年7月31日之前支付到伯利茲。 如公司未能在此日期之前交納費用,有關牌照費用將會增加10%。
如果到10月31日仍未能交相關費用,牌照費用增加50%。
所有在12月31日仍未更新牌照但尚在登記冊中的公司將會被註冊處除名。
有關伯利茲的更多資訊,請參閱伯利茲簡介。
如果您有興趣成立伯利茲國際商業公司,請參閱伯利茲公司註冊程序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