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公司的註冊代理和註冊地址
所有離岸司法管轄區都要求其國際商業公司(非居民公司、離岸公司、商業公司等)需要在其境內有一個地址,這個地址被稱為註冊地址。從形式上來說,它可以是一個郵政信箱,但通常會是一個完整的街道地址
,而有關的原因,請參看下文。
大多數離岸司法管轄區還要求公司在其境內有一個註冊代理。通常,註冊代理位於公司的註冊地址,並獲准以專業的方式提供公司註冊成立、行政及管理服務。因此,註冊代理通常是一家人員配備齊全、設備齊全、合格且受監管的公司,向大量客戶及其離岸公司提供這些服務。
每家離岸公司的註冊代理的姓名及地址,都需要向公司註冊處申報。因此,任何人都可以公開查閱這些詳情。事實上,這是擁有註冊代理和地址的主要目的 - 以便任何人可以知道公司的法律地址所在地,以及哪一家專業公司作為該公司的註冊代理。從本質上講,註冊代理是政府與離岸公司之間或第三方與離岸公司之間的"中間人"。
在英屬維京群島,根據2004年新的《英屬維京群島商業公司法》,所有公司都需要有註冊代理,無論其擁有權的類型或經營的所在地點。在這方面,在岸公司與離岸公司之間並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