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納稅人增值稅納稅人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銷售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單位和其他個人。
2. 應稅項目和稅率增值稅稅目稅率表
征收範圍
稅率
出口貨物、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除國家另行規定)
0%
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
(1) 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 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 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 圖書、報紙、雜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 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9%
除上述規定以外的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
13%
3. 應納稅額計算
1) 一般納稅人要計算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需要分別計算當期的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那麼,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的差額,為增值稅的實際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進項稅額應付銷項稅額=當期銷售額x適用稅率2019年3月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發佈了《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滿足條件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可按照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2) 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按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應稅服務、無形資產、銷售舊貨,適用3%和5%的法定徵收率。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不含增值稅)x徵收率
3) 進口進口貨物按照適用的稅率,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納稅。
4) 增值稅出口退稅出口貨物退稅,是指在國際貿易中貨物輸出國對輸出境外的貨物退還其按本國稅法規定已繳納的增值稅,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出口貨物,除另有規定外,可在貨物報關出口並在財務上作銷售處理後,憑有關憑證按月報送稅務機關批准退還增值稅。目前,退稅率分別為0%、6%、9%、10%、13%。
4. 免稅免征項目包括:農業生產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自產初級農產品; 避孕藥品和用具; 古舊圖書; 直接用於科學研究、實驗和教育的進口儀器、設備; 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無償救援的進口物資、設備;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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