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海域開採應稅資源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人。
稅目
具體規定
包括的範圍
特別提示
原油
天然原油
不包括人造油
天然氣
專門開採或與原油同時開採的天然氣
煤炭
包括原煤和未稅原煤加工的洗選煤
不包括已稅原煤加工的洗選煤、其他煤炭製品
金屬礦
包含鐵礦、金屬礦、銅礦、鋁土礦、鉛鋅礦、鎳礦、錫礦、鎢、鉬、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金屬礦產品原礦或精礦
納稅人在開採主礦產品過程中伴采的其他應稅礦產品,凡未單獨規定適用稅額的,一律按主礦產品或視同主礦產品徵收資源稅。
其他非金屬礦
包含石墨、矽藻土、高嶺土、螢石、石灰石、硫鐵礦、磷礦、硫酸鉀、井礦鹽、湖鹽、提取地下鹵水曬制的鹽、煤層氣、海鹽、稀土、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屬產品
2016年7月1日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後,資源稅主要採用比例稅率從價計征,實行從量定額計征的項目較少,一是對經營分散、多為現金交易且難以控管的黏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則,仍實行每噸或立方米0.1-5元從量定額計征資源稅;二是對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屬礦產品按照從價計征為主,從量計征為輔的原則,對其中的部分礦產品實施每噸或立方米不超過30元的從量稅。
3. 應納稅額的計算
從量定額征收:應納稅額按照適用的單位稅額,以應稅產品的數量計算。公式是:
應納稅額=應納稅產品數量x單位適用稅額
從價定律征收:應納稅額按照適用的稅率,以應稅產品的銷售額計算。公式是:
應納稅額=應納稅產品銷售額x適用稅率
4. 資源稅減免稅項目
1) 開採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
2) 納稅人在開發、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事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減稅、免稅;
3) 降低鐵礦石和有色金屬的資源稅。
免責聲明 本文所及之內容和觀點僅為一般資訊分享,不構成對任何人的任何專業建議,啓源不對因信賴本文所及之內容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