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縮減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進一步開放電信、醫療領域。
- 放寬科技創新領域外商投資准入試點:允許北京、上海、廣東等自由貿易試驗區選擇若干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等領域進行擴大開放試點。支持信息服務(限於應用商店)等領域開放舉措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好落地見效。
- 擴大銀行保險領域外資金融機構准入: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依法開展銀行卡清算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專業保險機構在境內投資設立或參股保險機構。
- 拓展外資金融機構參與國內債券市場業務範圍: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參與境內債券承銷。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銀行參與國債期貨交易試點。
- 深入實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內投資試點:擴大試點範圍,拓寬基金可以投資的範圍。
- 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和外資項目清單。
- 落實稅收支持政策。
-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強化用能保障。
- 支持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承接產業轉移。
- 清理違反公平競爭的行為和政策措施。
- 完善招標投標制度。
- 公平參與標準制修訂。
- 提高行政執法科學化水平。
- 持續打造「投資中國」品牌。
- 加強外商投資企業服務。
- 支持外商投資企業與總部數據流動。
- 便利國際商務人員往來。
- 優化外國人在華工作和居留許可管理。
- 支持國內外機構合作創新。
-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 健全數據跨境流動規則。
- 積極推進高標準經貿協議談判及實施。
- 加大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試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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