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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軟件服務、技術開發服務 增值稅稅收規定

目前,中國越來越多的稅收優惠需要納稅人“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時更加需要以稅收政策規定為依據,積極防範自身涉稅風險。

啟源將站在稅務角度,就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提供的軟件服務和技術開發服務,簡要分析企業從事軟件服務和技術開發服務的區別,歸納總結技術開發服務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備案程序,以供啟源的現有客戶及潛在客戶參考。

軟件服務與技術開發服務的區別

軟件服務與技術開發服務同屬增值稅稅目“現代服務業“的子目,因此企業很容易將承接的軟件開發服務與技術開發服務混同。以下是軟件服務與技術開發服務的對比與區分:

項目
軟件服務
技術開發
定義
是指提供軟件開發服務、軟件維護服務、軟件測試服務的業務活動。
研發服務,也稱技術開發服務,是指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與試驗開發的業務活動。
所屬品類
現代服務-信息技術服務
現代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
稅率
6%
稅收優惠

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
備註
納稅人申請免征增值稅時,需進行增值稅免稅備案。

技術開發服務免征增值稅備案

納稅人須持有關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並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報主管稅務局管備查。

溫馨提示

納稅人在判定收入是否符合免稅條件時,應以稅收政策規定為依據。需要註意的是,即使納稅人已在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合同認定取得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並與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是否符合免稅條件需由納稅人自行判別,相關風險由納稅人自行承擔。備案時,稅務機關通常采用誠信推定原則,只對資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查。如事後發現不符合免稅條件的,稅務機關有權利追征稅款。

啟源集團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為客戶提供中國公司的籌建、註冊及各類許可證/牌照的申請及後續維護、稅務籌劃及審計服務,有關詳情請咨詢我們的專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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