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電子專票熱點問題
問: |
我公司是2021年1月5日在上海市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請問我公司是否可以申請領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
答: |
根據規定,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上海等11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因此,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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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新辦納稅人申請使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有什麽規定? |
答: |
按照規定,稅務機關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的新辦納稅人辦理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不超過25份。納稅人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需要調整發票票種核定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增版增量”。 |
問: |
我公司為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的納稅人,該用什麽系統開具發票? |
答: |
根據規定,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應通過稅務機關向新辦納稅人免費發放的稅務UKey,在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上免費開具。 |
問: |
我公司收到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該如何查驗? |
答: |
您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並驗證電子簽名有效性。納稅人還可以在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上,通過錄入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發票校驗碼等字段,對電子專票信息進行查驗。 |
問: |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嗎? |
答: |
不需要,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不再展示發票專用章。 |
問: |
暫未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地區的納稅人是否可以取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
答: |
根據規定,自2020年12月21日起,全國納稅人均可接受和使用已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地區新辦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