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部分稅費的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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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業可以享受緩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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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業中型企業,指的是年銷售額在2000萬元(含)以上,4億元(不含)以下的企業,以及制造業小微企業,指的是年銷售額在2000萬元(不含)以下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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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何確定企業的年銷售額? |
答: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銷售額確定。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滿一年的企業,按照所屬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銷售額/ 實際經營月份 X 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2021年10月1日及以後成立的企業,按照首個申報期銷售額/ 實際經營月份 X 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 |
問: |
企業可以緩繳的稅費包含哪些? |
答: |
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第四季度(10-12月)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稅。不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 |
問: |
企業可以享受緩繳的稅費是多少?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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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企業可以享受緩繳政策的期限是多久? |
答: |
緩繳的期限為3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緩繳的稅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