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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香港營商利潤征稅準則的常見問題

答案
以下是有關於香港營商利潤征稅準則的常見問題:
問:
香港的征稅原則是什麽?
答:
香港采用地域來源原則征稅,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在香港課稅,而源自於香港以外的利潤則無須在香港繳納稅項。

問:
須繳納利得稅的先決條件是什麽?
答:
若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士,則應繳納利得稅:
  • 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
  • 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利潤;及
  • 有關利潤是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

問:
如何確定利潤來源?
答:
根據法院具權威性的判決,確立了以下原則:
  • 事實問題
  • 作業驗證法
  • 先前或次要的活動
  • 作出決策的地點
  • 從交易所得的毛利
  • 海外業務辦事處

問:
稅務局會否采用同樣的驗證準則來確定不同行業的利潤來源?
答: 不會,針對不同的行業,稅務局會采用不同的驗證準則

問:
那稅務局會采用何種驗證準則來確定主要類別行業的來源?
答:
以下是稅務局用來決定主要類別行業的來源的驗證準則示例:

利潤

驗證準則

貿易利潤

簽訂買賣合約的地點

制造利潤

制造貨物的地點

租金收入

物業所在地

買賣上市股票利潤

證券交易所所在地

買賣非上市股票利潤

簽訂買賣合約的地點

服務收入

提供服務的所在地

利息收入

款項的貸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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