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辦理在台灣工作簽證常見問題(7)
問: |
外國人要換新護照,但臺灣重入國許可證在舊護照怎麼辦? |
答: |
請本人備妥新舊護照及外僑居留證、居留事由文件,至居留地服務站更新重入國許可證。 |
問: |
外籍配偶如因臺灣配偶死亡,可否繼續居留? |
答: |
臺灣配偶死亡,外籍配偶依法得申請繼續居留。 |
問: |
護照因遺失而逾期,可以不用罰錢出境臺灣嗎? |
答: |
當事人護照遺失,如符合居、停留延期要求,得先行備妥相關延期文件及護照遺失證明,若已逾期依逾期停留規定處理。 |
問: |
以「應聘」居留目的辦理臺灣外僑居留證展延,於外僑居留證到期前,無法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函,應如何辦理? |
答: |
申請人如無法於居留期限屆滿前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函,應於到期前持護照、外僑居留證、向主管機關送件之證明,至居留地服務站辦理展延1個月,並應於該效期內,持新取得之核准函,連同護照、外僑居留證至該服務站補足剩餘效期。 |
問: |
外籍配偶因家暴案件,是否可以辦理臺灣外僑居留證延期? |
答: | 依案情可能有進行相關訴訟需要,如居留效期即將屆滿,由居留地服務站就個案查證屬實,可受理其申請居留延期,每次以1至3個月效期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