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辦理在台灣工作簽證常見問題(6)
問: |
在臺出生之外籍新生兒(含外籍移工所生子女),應如何辦理外僑居留證? |
答: |
在臺灣出生之外國人,出生時其父或母持有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應於出生之隔日起30日內,持新生兒之出生證明、2吋照片1張、父或母之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及證件規費至居留地之本署服務站辦理外僑居留證,待取得護照後,再辦理護照號碼異動登記。 |
問: |
外籍配偶取得臺灣居留證後,多久可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
答: |
外籍配偶自領有臺灣外僑居留證,在臺居留滿6個月之日起即可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
問: |
已辦臺灣外僑居留證,補捺印指紋應備何種文件? |
答: |
護照正本及居留證。 |
問: |
外籍人士持用臺灣居留簽證入境以後,要辦理什麼手續才能在臺灣居住? |
答: |
外籍人士持臺灣居留簽證入境後,應該在入境後15日以內,向居住地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證。 |
問: |
在臺灣有戶籍國民之外籍配偶是否須申請工作證始得在台工作? |
答: | 在臺灣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領有外僑居留證者,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其居留證便視同有工作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