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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外國人辦理在台灣工作簽證常見問題(2)

答案

外國人受聘僱來臺工作,每次申請工作許可時間最長為多久?
答: 外國專業人員每次申請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 3 年。

問:
外國人受聘僱來臺工作,有無申請次數之限制?
答:
聘僱期間屆滿前可再申請展延,且無展延次數的限制。

問:
外國人受聘僱來臺工作,有關學歷及工作經驗之規定為何?
答: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取得證書或執業資格者。
相關系所碩士學位以上,或取得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而有 2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者。
服務跨國企業滿 1 年以上經指派來臺任職者。
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有 5 年以上相關經驗,而有創見及特殊表現者。

問:
有關學生時代的打工經驗,於申請聘僱許可時可否列為工作經驗?
答:
不可以。

問:
外國專業人員欲轉換雇主時應如何辦理?
答:
舊雇主向臺灣勞動部辦理廢止聘僱許可手續後,再由新雇主提出申請聘僱許可;或由新雇主 提出申請並檢附該外國人離職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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