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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2021年最新優惠政策相關問答

答案
2021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落實支援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8號),進一步落實了對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徵收所得稅。

問: 稅收優惠政策的適用時間和適用範圍是什麼?
答: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區分徵收方式,均可享受減半政策。

問: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程式是怎樣的?
答:
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預繳和匯算清繳所得稅時均可享受減半政策,享受政策時無需進行備案,通過填寫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或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和減免稅事項報告表相關欄次,即可享受。對於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將自動為其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僅個人所得稅)中該項政策的預填服務。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按照減免後的稅額進行稅款劃繳。

問: 小型微利企業的判斷標準有沒有變化?
答:
小型微利企業的判斷標準仍按照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2號)有關規定執行。即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小型微利企業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當年度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

問: 小型微利企業的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和減免稅額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答:
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1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問: 個體工商戶的減免稅額怎麼計算?
答:
為了讓納稅人準確享受稅收政策,《公告》規定了減免稅額的計算公式:
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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