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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 - 中國

問題

中國企業境外投資常見問題

答案
問: 
中國企業境外投資需要申請前置審批嗎?
答:
根據中國國家發改委及商務部頒布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如境外投資項目屬於敏感類項目,需向國家發改委及商務部申請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如為非敏感類項目,則只需向國家發改委及商務主管部門申請境外投資項目備案。

問: 
哪些項目屬於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的敏感類項目?
答:
根據中國國家發改委《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的規定,敏感類項目包括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的項目和涉及敏感行業的項目。

問: 
敏感國家和地區是指哪些國家和地區?
答:
根據中國國家發改委《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的規定,敏感國家和地區包括:(一)與中國未建交的國家和地區;(二)發生戰爭、內亂的國家和地區;(三)根據中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等,需要限制企業對其投資的國家和地區;(四)其他敏感國家和地區。

問: 
哪些行業屬於敏感行業?
答:
根據中國國家發改委《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的規定,敏感行業包括:(一)武器裝備的研制生產維修;(二)跨境水資源開發利用;(三)新聞傳媒;(四)根據中國法律法規和有關調控政策,需要限制企業境外投資的行業。

問: 
多家企業共同開展境外投資應如何申請備案或核準?
答:
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共同開展境外投資的,應由相對大股東在征求其他投資者書面同意後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則應在協商後授權其中一方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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