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證積分政策
問: |
哪些人可以申請居住證積分? |
答: |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並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根據相關政策申請居住證積分。 |
問: |
居住證該如何辦理? |
答: |
在本市居住登記滿6個月之後,可以由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去居住地所屬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
問: |
居住證積分辦理有何要求? |
答: |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可通過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滿足120分值的人員可委托用人單位提出申請,辦理居住證積分。網上模擬估分網址:http://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index.jsp |
問: |
居住證積分辦理後是永久性有效嗎? |
答: |
居住證積分需要每年續辦,並且需要在本人辦理完居住證續辦後,再申請居住證積分續辦。 |
問: |
如居住證積分有效期內,個人信息發生變更該如何處理? |
答: |
在居住證積分有效期內可以由用人單位人事專員攜帶相關材料為員工進行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