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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香港

問題

關於保存雇員的薪酬紀錄的常見問題

答案
問:
 什麽時候開始需要保存記錄 ?
答:
由你聘用首名員工開始,就要履行雇主的稅務責任

問:
我需要保存什麽資料?
答:
聘用雇員時你須為他 / 她保留以下紀錄

  • 個人資料(姓名、地址、香港身分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及發證地點、婚姻狀況)

  • 受雇性質(全職或兼職)

  • 受雇職位(例如:營業經理、營業員、工人、公司內部律師、會計、董事)

  • 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支付的薪酬款額(不論以港幣、外幣或在本港以外地方支付)

  • 非現金和其他附帶利益(例如 : 宿舍、度假旅程利益、股份獎賞、股份認購權)

  • 雇員和雇主支付強積金計劃(或類同計劃)的供款

  • 雇傭合約及其後的修訂條款

  • 受雇期間

問:
我需要提供什麽資料給稅局 ?
答:
你必須向稅務局提供 :

  • 雇員個人資料的更新,例如:雇員的新住址和通訊地址或婚姻狀況變更

  • 有關受雇條件的轉變,例如:雇員由全職改為兼職

  • 雇員的香港身分證號碼

問:
相關資料我需要保存多久?
答:
業務經營者須保存業務紀錄(包括支付員工薪酬的紀錄)最少 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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