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開具發票相關問題
問: |
開票企業的地址、電話號碼和開戶銀行可以簡寫嗎? |
答: |
發票內容應據實填寫,如確因字數限制不能填寫完整,可在不影響真實性的前提下適當簡寫。 |
問: |
作廢增值稅專票需要滿足什麽條件?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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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哪些情形可以開具紅字發票? |
答: |
常見的發票紅沖有三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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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自開和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蓋章要求有不同嗎? |
答: |
自開和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均應由開票單位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自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應在發票聯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由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由稅務機關在發票的備註欄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
問: |
發票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嗎? |
答: |
不可以,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