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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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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香港

問題

關於薪酬稅及上交雇主申報表的常見問題

答案
問:
什麼是薪俸稅?
答:
是指香港地区对个人源自香港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对任何自然人在任一个课税年度在香港受聘,履行职务,提供服务,收取补偿,均须申报及缴纳薪俸税,不论有关收入是否已在其他税收管辖区缴税。

問:
如何判斷雇傭所屬地?
答:
香港薪酬稅按利潤所屬地原則征收,需要申報的人士包括受香港公司雇傭的全職或兼職、居港或非居港、在港或香港地區以外提供服務的人士;以及雖然未受香港公司雇傭,但在香港地區提供服務的人士;在判斷雇傭所屬地時,以下幾點需要考慮:
  • 勞動合同協商並簽署的地區
  • 雇員居住地
  • 支付員工薪酬的地方
如果以上三個條件均不滿足,便可視作香港之外地區雇傭。然而對具體不同情況,香港稅局保留解釋權。

問:
如何判斷雇員是否為香港雇傭?
答:
以下情況屬於香港受雇工作

如果你被一家香港公司雇傭並在香港工作,那即使你的一部分職責是在香港之外的地區履行的,所有收入也都應繳納薪酬稅。但是特別情況下,你可以每年申請稅務寬免。

以下情況屬於非香港受雇工作

如你的受雇工作來源地是香港以外的地方,例如:由你的非香港雇主指派到香港工作數年,並須在其他國家執行部分公務,稅務局只會就你在香港提供服務所得入息評稅,包括因提供該等服務而獲得的假期工資。一般而言,稅務局會按照每一課稅年度你逗留在香港的日數(在港逗留日數的基準)計算,計算方法為(在香港逗留日數=總假期日數*在香港工作的日數/全年工作的日數)。

問:
哪些企業會收到薪俸稅表,有什麼責任?
答:
所有在香港註冊的有限公司都會收到薪俸稅表。薪俸稅雖是以個人名義繳納,公司仍需保存雇員的薪酬紀錄最少7年,並且在雇主申報表上申報支付給雇員的薪酬,以及在收到薪俸稅表的一個月內,將稅表交回稅局,每年提交BIR56A表格(企業主填報的薪酬) 及IR56B表格(退休金報稅表). 如果沒有收到,需要向稅局索取.。

問:
有什麼樣的員工時, 需要如實向稅局申報雇主申報表?
答:
企業如有聘請以下四類員工,需要如實向稅局申報員工的個人信息以及收入情況:
  • 年薪超過132,000港幣的單身人士
  • 已婚人士
  • 兼職員工
  • 董事(當支付了董事薪酬時,無論多少都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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