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薪酬税及上交雇主申报表的常见问题
问: |
什么是薪俸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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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香港地区对个人源自香港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对任何自然人在任一个课税年度在香港受聘,履行职务,提供服务,收取补偿,均须申报及缴纳薪俸税,不论有关收入是否已在其他税收管辖区缴税。 |
问: |
如何判断雇佣所属地? |
答: |
香港薪酬税按利润所属地原则征收,需要申报的人士包括受香港公司雇佣的全职或兼职、居港或非居港、在港或香港地区以外提供服务的人士;以及虽然未受香港公司雇佣,但在香港地区提供服务的人士;在判断雇佣所属地时,以下几点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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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如何判断雇员是否为香港雇佣? |
答: |
以下情况属于香港受雇工作 如果你被一家香港公司雇佣并在香港工作,那即使你的一部分职责是在香港之外的地区履行的,所有收入也都应缴纳薪酬税。但是特别情况下,你可以每年申请税务宽免。 以下情况属于非香港受雇工作 如你的受雇工作来源地是香港以外的地方,例如:由你的非香港雇主指派到香港工作数年,并须在其他国家执行部分公务,税务局只会就你在香港提供服务所得入息评税,包括因提供该等服务而获得的假期工资。一般而言,税务局会按照每一课税年度你逗留在香港的日数(在港逗留日数的基准)计算,计算方法为(在香港逗留日数=总假期日数*在香港工作的日数/全年工作的日数)。 |
问: |
哪些企业会收到薪俸税表,有什么责任? |
答: |
所有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都会收到薪俸税表。薪俸税虽是以个人名义缴纳,公司仍需保存雇员的薪酬纪录最少7年,并且在雇主申报表上申报支付给雇员的薪酬,以及在收到薪俸税表的一个月内,将税表交回税局,每年提交BIR56A表格(企业主填报的薪酬) 及IR56B表格(退休金报税表). 如果没有收到,需要向税局索取。 |
问: |
有什么样的员工时, 需要如实向税局申报雇主申报表? |
答: |
企业如有聘请以下四类员工,需要如实向税局申报员工的个人信息以及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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