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常見問題  稅務  中國香港  香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的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分享

稅務 - 中國香港

問題

香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的常見問題

答案
只要香港納稅人符合某些條件,香港稅務局就會給予納稅人享有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以下是在香港申索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的常見問題:

問:
誰人可在香港申索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
答: 閣下或與閣下同住之配偶所供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關課稅年度內必須符合以下條件,閣下就可在香港申索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

  • 通常在香港居住;
  • 年滿55歲或符合申索政府傷殘津貼的資格;
  • 至少連續6個月與閣下同住或閣下/閣下配偶每年供養該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金額不 少於12,000港元

問:
是否一定要供養親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才可申索該項稅額?
答:
除閣下自己或閣下配偶或閣下已故配偶的親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外,閣下亦可就自己或閣下配偶或閣下已故配偶的領養或繼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申索該項免稅額。

問:
納稅人可如何享有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額外免稅額?
答:
閣下只須在有關課稅年度內全年連續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而他們並無付出十足費用,閣下即合乎資格申索額外免稅額。

問:
納稅人應提交什麽佐證文件以證明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
答:
除提供受養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外,亦須提供受養人和閣下在有關課稅年度內住在同一住址的證明,例如銀行月結單。

問:
如多名人士均合乎資格就同一名受養人作出申索,各人可否平均分攤此項免稅額?
答:
在現行法例下,一名受養人的免稅額在某一課稅年度只可被一名納稅人申請,並無將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或額外免稅額攤分予不同納稅人的條文。

語言選擇

English

日本語

简体中文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