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公司股權證書 Q&A
問: | 根據《公司法2016》,股權證書是什麼? |
答: |
股權證書是由公司向其股東發出的正式文件,用以證明股東在公司中的股份所有權。根據《公司法2016》,公司可以向股東發放股權證書,以證明其所擁有的股份數量。 |
問: |
公司是否必須發行股權證書? |
答: |
根據《公司法2016》,私人公司並不強制要求發行股權證書,除非股東正式提出申請或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供股權證書。因此,私人公司不強制發行股份證書;然而,公司必須確保及時更新最新的股東登記冊,記錄股東的詳細信息和所持股份,因為股東登記冊可作為股份所有權的初步證據。 |
問: |
股權證書應包含哪些信息? |
答: |
股權證書應包括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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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股東如何將其股份轉讓給其他方? |
答: |
股東轉讓股份時必須填寫一份股份轉讓表格,表格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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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果股權證書遺失或損壞,應該如何處理? |
答: |
如果股權證書丟失或損壞,股東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或董事會。公司可能要求股東簽署一份宣誓書,證明股權證書的丟失或損壞,並支付一定的行政費用以獲取補發的證書。公司需要在確認相關信息後通過董事決議來批准補發丟失或損壞的證書,並隨後更新股東登記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