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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馬來西亞公司與納閩公司的區別Q&A

答案
問: 馬來西亞公司與納閩公司的主要區別是什麽?
答: 馬來西亞和納閩公司受不同的立法管轄。馬來西亞公司受《公司法2016》管轄,而納閩公司則受《納閩公司法1990 》管轄。

問: 馬來西亞公司和納閩公司董事任職資格是什麽?
答: 馬來西亞公司,須至少有一名居住在馬來西亞的自然人董事,而此要求不適用於納閩公司。納閩公司要求至少有一名常駐董事,但對該董事的居住地點不設限。常駐董事需為自然人。除了該常駐董事外,納閩公司也可任命法人董事。

問: 設立馬來西亞公司和納閩公司的股本要求是什麽?
答: 馬來西亞公司可以馬幣1令吉的實繳股本註冊成立。相比之下,納閩公司需至少擁有一股,其股本可以馬幣除外的任何貨幣發行。馬來西亞公司和納閩公司發行的股份都沒有面值。

問: 馬來西亞公司和納閩公司允許從事哪些類型的商業活動?
答: 馬來西亞公司可從事廣泛的合法商業活動,但某些行業是受到監管的。為了享受根據《納閩商業活動稅法1990》規定的優惠稅率,納閩公司必須從事納閩商業活動,這些活動可進一步分類為納閩貿易活動和納閩非貿易活動。從事非納閩商業活動的納閩公司將按照《馬來西亞所得稅法1967》納稅。

問: 馬來西亞公司和納閩公司的稅收制度是如何運作的?
答: 馬來西亞公司的標準企業稅率應課稅收入的 24%。然而,中小企業的稅率為 15% 至 24%。
納閩公司根據《納閩商業活動稅法1990》征稅。該法案為納閩公司提供了有利的稅收制度,使它們能夠根據其商業活動享受較低的稅率甚至免稅。在滿足經濟實質要求的前提下,從事納閩貿易活動的公司只需按凈利潤的 3% 繳稅,而從事納閩非貿易活動的公司則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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