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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馬來西亞公司優先股發行Q&A

答案
問: 什麽是公司股票?
答: 公司股票是代表股東在公司中所有權的證券。公司通常向股東發行的兩種主要股票類型是普通股和優先股。

問: 在什麽情況下可以發行優先股?
答: 公司章程必須允許發行優先股。優先股的權利和條款,包括發行、轉讓和贖回,都需在章程中詳細說明。

問: 優先股可以轉換為其他類別的股份嗎?
答: 優先股在發行時通常會附帶一種選擇權,允許持有人在預定的時間和比率下將其轉換為普通股。

問: 發行優先股對公司有什麽好處?
答:
  1. 固定的股息支付;
  2. 稅收結構具有靈活性,在根據股本限額判斷公司是否符合中小企業優惠稅率時,優先股不納入股本限額計算內;
  3. 擴大資本市場;
  4. 公司可以在不影響或稀釋現有普通股股東的投票權的情況下籌集資金,從而保持他們對公司的控制權;
  5. 有別於銀行貸款利息,股息僅從利潤中支付;及
  6. 不支付股息不會像未償還銀行貸款那樣導致公司資產被抵押。

問: 優先股有什麽限制?
答: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優先股股東通常不授予投票權,他們只有在涉及自身權益的事項時有投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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