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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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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 - 中國臺灣

問題

台灣公司- 公司與商業

答案
問:
公司與商業兩者有何不同?
答:
公司為以營利為目的依公司法成立之社團法人;商業為以營利為目的,依商業登記法登記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事業。二者之法律依據不同,為不同之權利義務主體。

問:
該如何區分公司跟商業?
答:
公司名稱應標明公司之種類(例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商業之名稱,不得使用公司字樣。

問:
公司要以什麽作為證明文件呢?
答:
登記機關核準公司登記之核準函、或公司登記表。

問:
商業要以什麽作為證明文件呢?
答: 登記機關核準商業登記之核準函。

問:
公司執照是什麽時候廢除的呢?
答: 目前已不再核發「公司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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