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司- 公司与商业
问: |
公司与商业两者有何不同? |
答: |
公司为以营利为目的依公司法成立之社团法人;商业为以营利为目的,依商业登记法登记以独资或合伙方式经营之事业。二者之法律依据不同,为不同之权利义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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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该如何区分公司跟商业? |
答: |
公司名称应标明公司之种类(例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商业之名称,不得使用公司字样。 |
问: |
公司要以什么作为证明文件呢? |
答: |
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登记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记表。 |
问: |
商业要以什么作为证明文件呢? |
答: |
登记机关核准商业登记之核准函。 |
问: |
公司执照是什么时候废除的呢? |
答: |
目前已不再核发「公司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