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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

問題

關於中國2022年度個稅匯算的相關問題

答案
問:
2022年度個稅匯算的辦理時間?
答:
2022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問:
個稅匯算的主要內容?
答:
2022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2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問:
無需辦理個稅匯算的情形?
答:
納稅人在2022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一)
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
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
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
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問:
需要辦理個稅匯算的情形?
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
(一)
已預繳稅額大於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
2022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2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問:
可享受的稅前扣除有哪些?
答: 下列在2022年發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一)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二)
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
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四)
符合條件的個人養老金扣除。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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