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人獨資企業的相關問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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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登記事項變更後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嗎? |
答: |
個人獨資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作出變更決定之日起的15日內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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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變更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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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變更登記需要多長時間? |
答: |
登記機關在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15日內,作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予以核準的,換發營業執照或者發給變更登記通知書;不予核準的,發給企業登記駁回通知書。 |
問: |
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如何申請跨區變更住所? |
答: |
個人獨資企業變更住所跨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向遷入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地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登記機關將企業檔案移送遷入地登記機關。 |
問: |
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如何申請變更投資人? |
答: |
個人獨資企業因轉讓或者繼承致使投資人變化的,個人獨資企業可向原登記機關提交轉讓協議書或者法定繼承文件,申請變更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