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相關問答(五)
問: |
試點納稅人開具不同種類的發票是否共用同一個開具金額總額度? |
答: |
是。目前,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以及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紙質專票、紙質普票、卷式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共用同一個開具金額總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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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納稅人完成註銷後,企業授權人、被授權人的身份認證信息及操作權限是否需要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中手動撤銷? |
答: |
不需要。平臺設置自動標記失效狀態功能。企業完成註銷後,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自動同步企業狀態信息,自動標記企業授權人、被授權人的身份認證信息及操作權限為失效狀態。 |
問: |
試點納稅人開具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前,還需要辦理哪些業務嗎? |
答: |
不需要。試點納稅人通過實名驗證後,無需使用稅控專用設備,無需辦理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票種核定,無需領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使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即可開票。 |
問: |
平時使用紙質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能否申請由稅務機關為其代開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 |
答: |
不可以。目前,稅務機關暫不為納稅人代開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 |
問: |
試點納稅人開具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由於商品種類較多,能否開具銷貨清單? |
答: |
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載體為電子文件,已無最大開票行數限制,交易項目明細能夠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中全部展示,無需開具銷貨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