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註銷的相關問答(三)
問: |
如何發布清算組信息? |
答: |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清算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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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何發布債權人公告? |
答: |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依法通過報紙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發布債權人公告。 |
問: |
債權人公告期是多久? |
答: |
債權人公告期為45日。 |
問: |
清算活動包含哪些內容? |
答: |
清算活動包含:清理公司財產;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繳納罰款和罰金;清繳稅款並辦理相關手續;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余財產等。 |
問: |
清算結束後需要做什麽? |
答: |
清算組在清算結束後,應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