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註銷的相關問答(二)
問: |
公司在什麽情況下需要進行清算? |
答: |
公司作出解散決議後,應當進行清算。除因合並、分立而解散外,公司解散時都應當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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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公司清算是為了什麽? |
答: |
公司清算的重要內容是清理公司資產,清結各項債務,終結現存的各種法律關系。清算的目的在於保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的利益以及社會公共利益。 |
問: |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什麽? |
答: |
1、 成立清算組; 2、 發布清算組信息和債權人公告; 3、 開展清算活動; 4、 分配公司財產; 5、 制作清算報告。 |
問: |
公司應當在什麽時候成立清算組? |
答: |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負責清理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債務。 |
問: |
清算組成員由誰組成? |
答: |
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公司股東組成(公司股東為法人的,可指派相關人員參與清算),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