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藥品生產許可證》的相關問答(三)
問: |
《藥品生產許可證》許可事項變更應如何申請? |
答: |
藥品生產企業變更《藥品生產許可證》許可事項的,應當在原許可事項發生變更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藥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許可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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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藥品生產許可證》許可事項變更需要多長時間? |
答: |
原發證機關自收到企業許可事項變更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變更的決定。 |
問: |
《藥品生產許可證》許可事項變更後還需要做什麽? |
答: |
藥品生產企業依法辦理《藥品生產許可證》許可事項的變更手續後,應當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註冊登記的變更手續。 |
問: |
《藥品生產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應如何申請? |
答: |
藥品生產企業變更《藥品生產許可證》登記事項的,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變更後3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藥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登記。 |
問: |
《藥品生產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需要多長時間? |
答: |
原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企業變更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登記事項變更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