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司- 行號
問: |
公司和行號的最大差別? |
答: |
公司組織股東責任有限、股權移轉便利、盈余分配可規劃、規模較大方便拓展業務,較具彈性。行號組織股東責任無限、獨資無法轉讓公司需辦理註銷、盈余當年度必須分配無規劃空間、規模較小,業務拓展較有阻礙等等,較無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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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工作室可以辦理商業登記嗎? |
答: |
若是采獨資或合夥經營,不設立公司,而以個人名義對外接洽業務,可以只申請商業登記,即所謂的「商號」或是「行號」。 |
問: |
設立行號可以聘用求職者嗎? |
答: |
可以,也可以成立勞健保。 |
問: |
所謂商號就是行號的意思嗎? |
答: |
是的。行號取名的名稱例如: XX企業社、XX商行、XX工作室,都代表成立的組織型態是行號。 |
問: |
請問設立行號就是所謂的商業登記嗎? |
答: |
設立行號就是所謂的商業登記,設立公司則是公司登記;工作室屬於行號的一種,其他如小吃店、服飾店也是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