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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 - 中國臺灣

問題

健保在保狀態的各種異動類型

答案
問: 員工辦理育嬰留職停薪,還需要繼續投保健保嗎?
答: 員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以選擇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或選擇辦理轉出:
  1. 選擇於原單位繼續投保:不得調降員工投保金額,並填寫「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向健保署申報。員工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投保單位負擔部份,由勞動部補助;員工自付部份會另外寄發繳款單給員工,自行持單繳納。
  2. 選擇辦理轉出:投保單位應填寫「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送交健保署辦理退保。退保後可以眷屬身分依附其他被保險人投保;如未有眷屬身分,可至戶籍地公所進行投保。

問: 員工先前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已到期如何申請復保?
答: 因員工先前辦理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書上,已有填寫起迄日期,屆滿的次日會自動恢復一般在職身分,不用再次填送復職通知書。如果員工是在期限未到期前提前復職,投保單位才需填寫申請書,向健保局辦理提前復職與異動。

問: 長期出境可申請健保停復保?
答: 自2024年起,長期出境不能辦理停保。凡是在臺設有戶籍或非臺灣籍人士已在臺取得居留證明者,自符合加保資格之日起,都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若於2024年12月22日(含)以前,已辦理停保者,出境滿 6 個月以上返回後,應於入境當天辦理復保。

問: 曾有健保投保紀錄者,因出境很久被除籍如何重新加保健保?
答: 因出境很久被除籍,如健保需重新加保:
  1. 於返回入境後,自重新設籍之日起算,若過去2年內有參加健保紀錄者,應自設籍日即投保健保。
  2. 於返回入境後,自重新設籍之日起算,若先前參加健保紀錄已超過2年者,自重新設籍之日起算,滿6個月時,即可重新加保健保。
  3. 在臺有固定雇主的受雇者,自受雇之日起投保,不受上述2年內紀錄或6個月限制。

問: 什麽是「中斷投保」?要如何補辦中斷投保?
答: 如投保健保後,因轉換工作、身分變更、地址遷移……等原因,曾經有一段時日未加入全民健保,也沒有繳納健保費,造成投保紀錄不銜接,即為中斷投保。中斷期間應以適當身分,洽所屬投保單位補辦投保手續及補繳保險費;或於接到「中斷投保保險費通知單暨繳款單」時,於寬限期滿前繳納,即完成補辦中斷投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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