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知识库  中国  投资中国  人力资源  中国超龄劳动者问答 

知识库

分享

中国超龄劳动者问答

中国超龄劳动者问答

一、 超龄劳动者是如何定义的?

答:在中国超龄劳动者是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

二、
用人单位聘用超龄劳动者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答: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应适用《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三、
用人单位聘用超龄劳动者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吗?

答:用人单位聘用超龄劳动者虽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但是用人单位仍须与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

四、
用人单位必须要为超龄劳动者交工伤保险吗?

答:是的,用人单位必须要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五、
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答:不可以,根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因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发生争议的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
用人单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如何计算加班费?

答:用人单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计算并支付加班费,即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300%‌。

启源集团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中国公司的筹建、注册及各类许可证/牌照的申请及后续维护、税务筹划及审计服务,有关详情请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


免责声明
本文所及之内容和观点仅为一般信息分享,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专业建议,启源不对因信赖本文所及之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资讯或协助,烦请您浏览本所的官方网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联系:
电邮: info@kaizencpa.com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启源办事处: 香港 - 深圳 - 上海 - 北京 - 新加坡 - 台北 - 纽约 - 伦敦 - 东京 - 吉隆坡

语言选择

English

繁體中文

日本語

Bahasa Melayu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