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首次在中国变更工作岗位的外籍人士而言,工作变动相关手续的办理需格外谨慎。在转聘过程中,必须提前了解并遵循相关程序与注意事项。《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籍人员在中国合法就业的必需档。已持有该证件的人员如需变更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证的转聘手续,其核心内容是将证件登记的聘用单位信息更新为新用人单位。为确保持续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有效规避因手续不全或程序不当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外籍人士在变更工作单位时,须同步完成工作许可证的转聘程序。
所有已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并计划变更聘用单位的外籍人士,均需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转聘手续。该流程主要包括注销现有工作许可证和变更居留许可两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外籍人员在离职后,原则上应在10日内办理工作许可证注销手续(部分城市在执行中存在一定弹性,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请务必及时完成注销并启动新单位聘用许可的申请。
转聘手续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阶段,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注销原工作许可: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在线提交预审。预审通过后,多数城市已实现全程网办,可直接在线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下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证明》,无需现场办理。如确需现场递交,一般无需预约,可持下列材料至受理窗口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证明文件,劳动合同终止协议或其他与注销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申请新工作许可:应在原工作许可注销后30日内提交新许可申请,且原工作类居留许可仍应处于有效期内;新岗位应与原岗位性质基本一致,并需提交原聘用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审批时限一般为10-15个工作日。
外籍员工在更换用人单位时,如工作岗位(职业)未发生变动,且所持工作类居留许可仍在有效期内,可采用更便捷的方式办理工作许可证转移手续。所需文件:
- 原用人单位配合申请:取消原有工作许可并获取《外国人工作许可注销证明》以及外籍员工的离职证明等。
- 新用人单位提供的基础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一名中国经办人身份证,公司固话及邮箱,劳动合同等。
- 外籍申请人基本材料:有效的护照及工作居留许可,原工作许可证,大一寸白底电子相片,工作经验证明,最高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无犯罪证明记录及认证材料,身体健康体检报告等。
- 因每个城市的要求不同,部分城市办理流程已经简化,如无犯罪记录、工作经验及最高学历是不需要提供的。公司、代表处等更换单位时,要求提供的档有一定的区别。所要求提供的档都需要中文翻译公证件。
在中国就业的外籍人士,如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内部委派),必须依法重新申办工作许可证及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变更手续,该步骤不可省略。建议在办理转聘手续前,提前向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咨询,了解最新政策规定与办理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程序合规,避免因准备不足或流程不熟而导致审批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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