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代理、经销商及分销商(ADD)2%预扣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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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支付给代理、经销商及分销商(以下简称为“ADD”)的2%预扣税?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以下简称为“该法令”)第107D条,马来西亚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2%预扣税规定。根据该规定,公司在支付给其委任的ADD的佣金、奖励或奖金等款项时,如果该ADD在上一年度收到的总付款超过100,000马币,则必须扣缴2%的预扣税。
扣缴的金额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缴交给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以下简称为“IRBM”)。该措施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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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收入ADD的税务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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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佣金及类似收入得到正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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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提前征收税款,同时不影响ADD提交年度所得税申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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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付款方有义务根据第107D条扣缴2%预扣税?
凡公司向其ADD支付款项,如佣金、奖励或奖金,公司即负有扣缴并缴交2%预扣税的义务。
根据该法令第2条,“公司”的定义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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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或《2016年公司法令》注册成立的法人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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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来西亚境外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法人团体;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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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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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独资业者、合伙企业及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等实体,并不属于该定义,因此不承担第107D条下的付款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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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被视为预扣税下的ADD?
ADD指经公司授权,以其名义销售产品、分销商品或开展交易,并从相关活动中获得款项的马来西亚居民个人。
包括以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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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经营的独资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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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中的个人合伙人(仅当款项直接支付给个人合伙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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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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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款项支付给合伙企业实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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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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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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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或其他非个人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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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言之,该预扣税仅适用于个人,不适用于公司或其他非个人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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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类支付给ADD的款项需扣缴2%预扣税?
预扣税适用于ADD在公司授权下因销售、交易或计划活动而获得的所有现金支付。
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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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为推广或销售公司产品所赚取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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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达成特定销售目标而支付的现金奖励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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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贷项通知单形式支付的款项,如果交易实质显示其为现金佣金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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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于支付的实质内容。只要款项实质上代表因销售或交易而获得的现金收入,即使支付形式或名称不同,也须根据第107D条扣缴预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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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2%预扣税的收入门槛是多少?
2%预扣税适用于上一年度来自单一公司总支付额超过100,000马币的ADD。
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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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多家公司的付款需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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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须每年评估门槛,以确定当年的扣缴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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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的居住身份不影响门槛计算。即使ADD在当年成为居民,仍需考虑上一年度的付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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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何时及如何向IRBM扣缴并缴交2%预扣税?
缴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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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之间的付款,公司必须在付款日起30天内缴交2%预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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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2年7月1日及之后的付款,公司必须在次月最后一天或之前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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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交方式
公司可通过提交CP107D表格,以人工或电子方式缴交预扣税:
付款方必须确保对ADD的付款及2%预扣税的报告准确无误,以避免罚款或不允许列为支出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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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扣税在ADD自身所得税申报中如何处理?
已扣缴的2%预扣税并非额外税款,而是对ADD所得的一种所得税预缴。在提交相关评税年度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Form BE / B / BT)时,该预扣税将抵扣ADD的整体所得税负担。
如果ADD已需缴付CP500分期预缴税款,2%预扣税仍然适用。CP500代表ADD本人的纳税责任,而预扣税则是付款方的责任。在计算ADD最终税额时,两者都会被考虑。
对于涉及前一年度的佣金或其他款项,但在次年支付的情况,该付款应在实际支付年度按2%扣缴税款,并在该评税年度的Form CP58中申报。
简言之,2%预扣税不替代ADD本人的所得税义务,仅用于抵扣其年度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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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未扣缴或未缴交2%预扣税,其合规义务及后果是什么?
公司须对支付给ADD的款项扣缴2%预扣税,并在规定期限内缴交给IRBM。若未遵守相关义务,将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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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时扣缴或缴交的金额征收1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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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未将预扣税缴交给IRBM,则支付给ADD的总额不得作为收入扣除,用于计算公司根据该法令第39(1)(s)条的调整后应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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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官方网站:
https://www.hasil.gov.m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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