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中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的问与答
| 问: |
境内企业申请办理境外上市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
| 答: |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应在境外上市首个交易日起或超额配售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其注册所在地省级/计划单列市区域内银行申请办理境外上市登记:
|
| 问: |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相关资金汇兑应通过什么账户办理? |
| 答: |
境内企业(不含银行)境外上市相关资金汇兑应通过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或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境内企业因境外上市业务需新开立资本项目-结算账户的,应凭境外上市业务登记凭证办理。 |
| 问: |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需调回境内么? |
| 答: |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如留存境外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证券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应在境外上市发行结束或超额配售完成之日前获得业务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并应符合相关跨境资金管理规定。 |
| 问: |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的应如何存放和使用? |
| 答: |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应汇回至资本项目-结算账户存放和使用,可自主结汇。以人民币调回的,可汇回至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或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存放和使用。 |
| 问: |
境内企业向境外支付与其境外上市相关的费用需从境内汇出的,应持哪些材料向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 |
| 答: |
境内企业向境外监管部门、交易所、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支付与其境外上市相关的合理费用,原则上应从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中扣减。需从境内汇出的,应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