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才参加就业保险
| 问: |
哪些外国人才可以适用就业保险法? |
| 答: |
取得永久居留许可的外国专业人才、外国特定专业人才及外国高级专业人才,可以参加就业保险。 |
| 问: |
取得永久居留许可后,何时参加就业保险? |
| 答: |
雇主应于取得永久居留许可当日,为员工申报参加就业保险。 |
| 问: |
雇主未依规定申报参加就业保险,会有什么影响? |
| 答: |
雇主可能受罚,且保险效力改自实际申报的隔日开始。 |
| 问: |
参加就业保险后,可以申请哪些给付? |
| 答: |
符合规定者,可以申请失业给付、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等给付。 |
| 问: |
永久居留许可被撤销或废止后,还可以领取给付吗? |
| 答: |
原则上不可以。但因取得或回复台湾公民身份而失去永久居留资格者,不受此限。 |

